認

認

rèn ㄖㄣˋ

言

14画

7

yvyn

yrsip

sysw

07632

14画

言

7

41112515344544

左右结构

基本区U+8A8D

吉

认

指识别、辨认、承认、认可。

康熙字典

卷别 :正文・酉集上 部首:言部

武英殿刻本: 第2776頁,第5字

同文書局本: 第1161頁,第18字

標點整理本: 第1136頁,第11字

音《唐韻》、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𡘋而振切,音刃。《玉篇》:識認也。《增韻》:辨識也。《關尹子・二柱篇》:渾人我同天地,而彼私智認而已之。《後漢・卓茂傳》:時嘗出行,有人認其馬,解與之;他日別得亡者,詣府送還。《元史・王克敬傳》:臨事不認眞,豈盡忠之道乎。

义又,錯認,水酒名。見《南宋市肆記》。

义又,《讀書通》與仞通。《前漢・儒林傳》:孟喜因不肯仞。

义又,《韻會》與訒通。詳訒字註。

音又,《廣韻》、《正韻》:而證切;《集韻》:如證切,𡘋仍去聲 —— 義同。

注解

〔認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酉集上,康熙部首是言部。

〔認〕字拼音是rèn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訁、忍。

〔認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rèn] ⑴ 见“认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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認的意思

認认

rènㄖㄣˋ

基本解释

◎见“认”。